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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得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1. 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2. 子女滿3歲前。
  3.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給付標準及期限

  1. 給付標準:
    按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按月發給。
  2. 給付期限:
    每一子女最長合計發給6個月。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1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請領手續

被保險人應檢具下列書件郵寄本局申請:

  1. 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應載明育嬰留職停薪起、迄期間;如申請書所附證明業經投保單位蓋章,即不需另行檢附)。
  3. 被保險人(如為外籍配偶或大陸、香港、澳門地區配偶,應檢附居留證影本)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持國外出生證明書者,除應檢附被保險人護照影本外,所檢附之文件為我國政府機關以外製作者,應經下列單位驗證(證明文件如為外文者,須連同中文譯本一併驗證或洽國內公證人認證):
    (1) 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2) 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 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4. 被保險人本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5. 與收養未滿3歲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另應依下列情形分別檢具證明文件:
    (1) 無血緣關係者:應檢附合法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與收養人及出養人簽訂之試養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2) 親屬間收養或繼親收養:應檢附法院命令等相關證明文件。

給付之核發

本局收到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件後,按月於每1期期初之日起開始審核,如經審核手續完備符合請領資格者,會於15個工作日內將給付款匯入申請人所指定國內金融機構之本人名義帳戶。

範例及書表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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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wa 補充育嬰假相關法規: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十六條 受僱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受僱者,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一項規定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十七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 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育嬰假二三事

生兒容易養兒難!類似上述的案例,普遍存在於許多現代小家庭之中,為了幫助民眾能夠安心生養下一代,「婦女新知基金會」耗時12年積極推動《兩性工作平等法》,終於在民國91年成功立法,其中第16條第1項便有「育嬰留職停薪」相關規定,也就是我們現在常說的「育嬰假」,而後經過多次修法,目前法案已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

 

此外,在育嬰假前6個月還可以請領投保薪資60%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對於請休育嬰假期間的家庭經濟不無小補!

 

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暨德臻法律事務所合夥人莊喬汝律師表示,自從育嬰假與育嬰津貼實施之後,不僅保障女性在職場上的工作權益,更鼓勵男性享受難能可貴的育兒經驗,提供給領薪家庭一個能夠親自照顧、陪伴孩子成長的機會,實施多年以來,民眾逐漸懂得把握自己的權益,雇主也漸漸趨於認同鼓勵員工暫時回歸家庭養育孩子的理念。

 

 

育嬰假與育嬰津貼相關規定

1.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至該子女滿3歲止,期間最長不得超過2年。

 

2.同時撫育2名子女以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期限以最小的子女受撫育滿2年為限。

 

3.凡參加勞保「就業保險」累計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在子女滿3歲前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可申請育嬰津貼。津貼採按月發放,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放6個月,津貼額度為請假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成。

 

4.同時撫育2名子女以上,以發給1人為限。

 

5.父母雙方皆可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但須分別申請。

 

 

申請流程step by step

Step 1》向公司提出申請留職停薪意願。

 

 

Step 2》辦理書面育嬰留職停薪程序。

書面載明資料及檢附文件:(1)姓名、職稱;(2)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迄日;(3)子女之出生年、月、日;(4)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聯絡方式;(5)是否要繼續參與社會保險;(6)檢附配偶的就業證明文件。

 

 

Step 3》開始休育嬰假之後,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檢附文件:(1)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證明文件;(2)申請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3)申請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4)就業保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蓋妥印章)。

 

 

育嬰假答客問

有越來越多爸媽傾向於留職停薪自己帶小孩,但提到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相關規定卻是一知半解,有請莊喬汝律師坐鎮解答民眾最想了解的育嬰假疑難雜症。

 

 

Q1:夫妻能不能一起請育嬰假回家帶小孩?

莊律師答:雖然《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夫妻皆有申請育嬰假的權利,但其中第22條規定申請育嬰假的前提是配偶要就業中,所以夫妻雙方申請育嬰假的時間不得重疊,應該在不同時間分別去申請。

 

 

Q2:聽說申請育嬰假須檢附配偶的就業證明文件,未婚或單親可以申請嗎?

莊律師答:性別工作平等法並沒有排除未婚或是單親身分的適用,沒有配偶者,只要有撫育子女之事實,並且依規定提供相關文件、資料,即使未檢附配偶的就業證明文件,一樣可以申請育嬰假及請領育嬰津貼。

 

 

Q3:短期工作人員及派遣人員可否申請育嬰假?

莊律師答:以往《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者需任職滿一年才可申請育嬰假,但是許多短期工作人員及派遣人員在同一家公司任職時間可能短於一年,難以達到申請育嬰假的基本條件,103年12月11日修法後,現行法令已放寬到任職滿6個月即可申請,為此受惠的勞工將大幅增加。

 

 

Q4:請育嬰假期間,還能繼續投保勞保嗎?

莊律師答:按規定,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選擇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勞保、公保)或退保,但建議不要退保,保險年資才不會中斷,且可持續享有原社會保險的保障(如:生育給付、失業給付)。

 

加保期間應負擔之勞保費,除原本政府補助的10%外,原由投保單位負擔之70%保險費也改由政府負擔,而員工自行負擔20%,還可遞延3年繳納,如未申請遞延繳納保費,將按月寄發個人保險費繳款單。

 

 

Q5:請育嬰假期間健保需要轉出嗎?寶寶的健保可否掛在公司?

莊律師答: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健保仍可以繼續在原單位投保,或選擇依附有職業的配偶投保,若是繼續在原單位投保,寶寶也可以眷屬名義依附投保。

選擇在原單位繼續投保,健保費仍按原投保金額等級計算,員工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可以順延3年繳納,或選擇接獲保險費繳款單後按月繳納。

 

 

Q6:生雙胞胎能領雙份育嬰津貼嗎?

莊律師答:每個孩子都有一次申請育嬰津貼的機會,但是請領時間不得重疊,也就是說一次只能申請一個孩子的津貼補助,等到領滿6個月津貼後,可再以另一個孩子的名義提出申請。

 

 

Q7:若在育嬰假期間有其他兼職工作,還能不能繼續請領津貼?

莊律師答:育嬰假的立法原意,是希望父母能夠在家全心撫育幼兒,為使勞工在留職停薪期間免於收入減少而對家庭經濟造成衝擊,另外還提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補助,假使在育嬰假期間另有工作收入,已不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依法不得繼續請領育嬰津貼,原請領的育嬰津貼只能發放到復職的前1日,若提前返回職場,需主動告知勞保局,如有溢領的情況,依法是會被追回的喔!

 

還有一點,有些爸爸媽媽會趁請休育嬰假期間抽空參加職業訓練,並領有政府核發的相關津貼補助,在這個情況下,也不可以再繼續請領育嬰津貼。

 

 

Q8:若在請育嬰假期間遭到資遣或公司歇業,還能繼續請領育嬰津貼嗎?

莊律師答:育嬰假期間,雇主依法是不可以資遣勞工的,如果雇主歇業或停業,對於勞工來說,雖然並非自願離職,但是在勞資關係不存在之後,就不符合育嬰留職停薪的條件,育嬰津貼的發放會到離職退保前一天為止。

 

此外,非自願離職的情況下,除了資遣費、預告期間工資外,若是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有繼續投保就業保險,則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可領到投保薪資60%的補助津貼最長達6個月。

 

 

Q9:老闆不准員工申請育嬰假,或育嬰假期滿後遭資遣、減薪或調動職位,要找誰申訴?

莊律師答: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規定,除特殊情形外,雇主不可拒絕員工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倘若雇主不讓員工申請育嬰假或回復原職,員工皆可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3條向當地縣市政府的勞工局進行申訴;若是要求回復工作權或請求補償工作薪資損失,可向勞工法庭提出民事案件。

 

過去對違反規定的雇主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之罰鍰,部分雇主認為損失不大,因而有恃無恐;現行規定除了提高罰鍰為2萬以上30萬元以下外,另外會對違反規定之公司行號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希望可以達到減少雇主違法情況,不然被公告之後,對於公司形象及商譽可是一大損失。

 

 

Q10:復職後年資會不會歸零重新計算?

莊律師答:員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因未提供勞務,雇主可不計算請休期間的工作年資,但員工復職後工作年資必須銜接併計,不會有歸零或重新計算的問題。

 

 

育嬰假真心話

勞動部於2014年12月公布國內育嬰留職停薪調查,結果顯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女性工作者,有超過1成無法返回原工作職位,未能回復原職的原因以「原工作職位已有人取代」最多;2013年請育嬰假期滿離職者共計有7.3%,另有15.5%換工作。

 

有25.9%女性擔心一旦請育嬰假,職位會被他人取代,也擔心請育嬰假會增加同事工作量負擔,看來請不請育嬰假,對於媽媽而言真是一個大難題!

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早已行之有年,但對於請不請育嬰假的抉擇,民眾仍有相當兩極的反應,且聽她們怎麼說。

 

 

我選擇暫別工作,專心陪小孩成長

 

Clair(28歲/1子1女/電子業採購)

 

以前我們是假日父母,2個孩子都是由居住在不同縣市的娘家爸媽帶大,後來兒子要上幼兒園了,我決定趁女兒未滿3歲前請育嬰假自己帶孩子,但老闆娘不斷暗示我將來可能無法回復原職,所以我與公司協議好,等請滿6個月育嬰假之後便自動離職。

 

 

 

 

 

欣欣(33歲/1子1女/國小教師)

 

兒子出生後我並未請休育嬰假,產假後隨即返回工作崗位,因為錯過他的成長使我感到萬分遺憾,懷了二寶之後便考慮請休2年育嬰假,並且獲得家人支持,雖然家庭收入驟減,但我先生都認為物質上的犧牲是值得的!

 

 

 

 

 

小嵐(34歲/2女/醫院麻醉師)

 

我服務的醫院一向依照政府規定給予員工應有的福利,因此大多數同事產後都會一併請休育嬰假,我生2個女兒都有順利休滿6個月的育嬰假,能親自陪伴寶貝成長的感覺真好!

 

 

 

 

 

我選擇繼續工作,放棄親自育兒權利

 

小潔(30歲/1女/醫學美容診所護士)

 

產假過後我只多請了2個月的育嬰假,因為診所人手不足,大家都有默契不請滿6個月的育嬰假,以免增加其他同事的工作量。

 

 

 

 

 

Coco(31歲/1女/銀行行員)

 

打從還沒生產前,我就不斷和家人討論請育嬰假的可能性,婆婆擔心育嬰假期間先生的經濟壓力會變大,並不支持我,娘家媽媽認為我的工作是鐵飯碗,如果請假2年後位置被取代豈不可惜,也持反對意見,最後我只能妥協乖乖返回職場。

 

 

 

 

 

萍子(39歲/1子/證券公司主管)

 

好不容易高齡得子,寶貝自然被我視為心頭肉,雖然很想請育嬰假,但一想到還背著高額房貸便退縮了,我平時月薪有7萬元以上,休育嬰假後每個月收入只剩下2萬多,肯定是入不敷出!

 

 

 

 

 

 

 

莊喬汝

 

學歷: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輔仁大學法律學碩士

 

經歷:臺北律師公會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委員/勞工保險局勞保爭議案件審議委員/新北市政府就業歧視委員會委員

 

現職:德臻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婦女新知基金會副董事長

 

 

 文章來源:

留職停薪放育嬰假Yes or No?! - 懷孕‧生產‧育兒‧情報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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